中级经济师考试网校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2015年南通经济师合格证发放时间

2016/5/28 11:33:21来源:中级经济师考试网校

下文是中级经济师考试网校准备的经济师的有关介绍,关于2015年南通经济师合格证发放时间的介绍,后期打击可以点击【Ctrl+D】收藏,方便后期的查看。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领取2015年经济师合格证书的通知

领证要求:

1.证书发放时间:2016年5月30日、31日6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为避生因集中领书造成的拥挤,中心将采取县区考生分流领取措施,其中如东、如皋、海安三县的考生于5月30日领取,启东、海门为31日,通州及南通市区的考生为6月1日领取。请相关考生根据通知要求自行安排时间前来领取。)

2.证书发放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3楼E074号窗口人事考试中心,各县(市、区)不设发放点。

3.证书必须由证书持有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代领,代领人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其余如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等均不可领取。

4.考生在领取合格证书之前,请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证书发放或资料下载栏里)自行打印一份《南通市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按规定要求填写,无法填写的盖章时再填。市人事部门批准文号暂未公布,请一个月之后关注此网站信息的及时更新,将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再放进自已的人事档案内存档。

5.考生尽量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领取。逾期不领,证书在保管或流转过程中如有丢失,责任考生自负。

6.证书一律0元发放,不收取任何工本费。

7.为方便考生证书领取,中心特开展证书寄送服务。邮递费用:15元(含3元电子返单费用,中国邮政在收件人签收后,将签收单扫描发送给我中心,以便中心归档备查。)本着安全、考生自愿的原则,考生如需证书寄送服务,请于6月1日前将以下信息发送至ntzsff@163.com,届时中心将集中安排寄送。

1.考生本人姓名。

2.考生本人身份证号。

3.参加考试时间。

4.参加考试的名称。

5.收件人详细地址及邮编。

6.收件人手机号。(如果考生本人无法直接签收,请注明委托收件人的姓名、电话和身份证号,但中心在填写寄送单时填写的仍然是考生本人姓名,被委托收件人不得私拆信件。)

注意事项:

1、证书寄送服务只限江苏省范围内。(省外EMS服务标准不一,部分地区不能寄达。)

2、证书在寄送过程中如发生丢失,考生可根据邮政特快寄递服务的相关条例与江苏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协商处理,中心不承担连带责任。

3、凡需寄送证书的考生,其《南通市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将由中心填好关键信息并盖好章后一并寄出。

特别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五条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第七十一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五十二条(侵犯通信自由罪)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各位后期可以 查看中级经济师考试网校的更多相关的资讯。

欢迎来到

领积分换购教程做试题吧!

成为中级经济师考试网校会员

全部课程高清视频问答服务课程资料

课程排行榜

icon图标